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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知道的婚嫁民俗请问三明市名字的由来湖南的结婚的传统习俗礼仪习俗—订婚男女婚嫁的重要习俗。清末、民国时期,媒人穿梭于男女双方家庭进行说媒。如果女方家庭(主要是父母)同意,即发红庚八字(上书女子出生年、月、日、时),然后由男方家庭(主要是父母)将男女双方的年庚八字一并送算命先生测算,俗称“合八字”。合则同意这门亲事,并留下女方八字,不合则退回女方八字。八字合好后,媒人立即向女方报喜,只要女方无异议,这门亲事即基本定下。随后,男方带彩礼和八字送女方,女方则向男方回赠鞋帽,以示联姻,谓之订婚。1949年后,封建性的说媒的媒人逐渐消失,央媒作伐和合八字等陋习也逐渐消失。男女双方婚姻之确定,一般由自行认识和他人介绍相识,然后相互了解,构建爱情,确定关系。他人介绍只起桥梁作用,联姻与否,双方自主,不许第三者(含父母)包办或干涉。
礼仪习俗—彩礼男女订婚和结婚,男家要给女家送去猪肉、鸡、鸭、烟、酒、茶,富豪人家送珍珠、玛瑙、宝石戒子、镯子项链等彩礼,是湖南省境婚俗中一种传统而古老的礼俗。彩礼多少随男方家庭经济条件而定。此俗沿袭至今,而且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男方向女方送的彩礼日多。50~60年代,男方送女方彩礼一般是4~8套衣服以及办酒席的肉类;70年代,则送缝纫机、单车、手表、收音机,谓之“三转一响”,80年代后,则送彩电、收录机、冰箱、沙发及现金,价值少则上千元,多则数万元。不过,男方所送彩礼,除办酒席的菜肴外,一般均作女方陪嫁物品带到男方。
礼仪习俗—结婚又名嫁娶。男方择定成亲吉日后,于成亲前几个月或更早时间由媒人持贴告知女方,以便女方准备嫁妆。嫁妆多寡随男方送彩礼的多少和女方家庭贫富而定。贫困者,仅一、二床被和少量的家具;富豪者,则备金漆大床、桌椅箱柜,或备奁田、媵婢女、赠牛马。男家迎娶,由男方备花轿、伴乐队由媒人导至女家,女家则设香案方盘于大门,俟花轿至,撒米压煞,名曰“接轿”。随后,设宴款待接亲队伍。是晚,女家备办酒席,宴客厅堂,母上坐,女旁坐,择福泽老妇导饮,名曰“离娘酒”。酒三巡,携女归房,邀请姑姐妹唱歌,每歌一阙,媒人索花箱钱,谓之“打花箱”。次日早,择时转轿,新娘胸前佩戴一大铜镜(作避邪),头戴凤冠或乌龙帕,或戴绣球帕,行告别祖宗礼。然后,由福泽妇背女人轿。新娘上轿后,锁上轿门,由小舅或其他亲戚小孩管钥匙,轿行亦撒米压煞,乐队盈路,奁物先行,女叔、兄弟和男性亲戚多人相送至男家。花轿出发,途中如遇官轿,花轿走大道(左边),官轿走小边(右边)。因为结婚是人生中的大事,俗称“小登科”,做官的也要相让。若花轿与花轿相遇,则新娘要互相交换剪刀。凡过山、过桥,新娘要赠给轿夫红包,表示慰劳及暗示多加小心。头铺抬至男家,进入堂屋大门时,由福择妇用秤象征性地称一称,说“重千斤”,寓意婚后福大命大八字大。花轿及至男家,婿要到村外迎接,接下送亲客人的伞等物。同时设香案接轿,择福泽妇为侍娘,启轿由侍娘导新妇入祠堂,同婿拜祖先,拜天地,次拜高堂,夫妻互拜,然后拜翁姑、伯叔,与众宾依次相见,名曰“拜堂”,然后由侍娘引入洞房。当晚,亲朋好友、左邻右舍的青年前往闹洞房,令新郎新娘捧姜茶饮客。婚期前一日款媒,婚期后一日散客。1949年后,婚礼并无定规。但因结婚乃一生喜庆之事,人们均好约集亲友同庆,客家送礼祝贺,主家备酒席酬谢。在农村则仍有沿袭旧婚俗者。1957~1979年,婚事新办,婚礼从简,有参加集体婚礼的,也有旅游结婚的。80年代后,结婚讲排场、摆阔气日盛一日,铺张浪费之风严重。
礼仪习俗—哭嫁哭嫁是湖南省部分地区,尤其是郴州、永州、衡阳等地区婚嫁习俗中的重要一项婚俗。哭嫁,不仅是出嫁姑娘个人哭,而且母女同哭,伴嫁姑娘同哭、对哭。你哭一声,我哭一句,满面泪流哭成一团。哭的内容繁杂且多,如哭父母、哭舅爷舅娘、哭姐妹、哭拜别祖宗、哭八字不好命苦家穷、哭没有上学读书不认识字等等,也有把出嫁前夕的礼仪、开脸、梳头、管花、祭祖等各项仪典,作为哭嫁内容的。出嫁晚上,哭嫁达到高潮。出嫁姑娘与伴嫁姑娘一道,按出嫁礼仪,一项一项哭,几乎哭个通宵。哭嫁,是表达倾吐心肠的方式,也与传说哭了才会家道兴盛,哭了娘家郎家才红火的信念有关。哭嫁的语句寓意情深,如母亲边哭边劝道女儿的:“娘劝女,出门去,孝顺爷娘天地知,夫妻和顺百年好,叔伯兄弟要和气”。女儿边哭边敬劝母亲的:“女劝娘,多保重,福大命大天地知,父母和顺百年好,子孙万代家兴旺。”女儿边哭边索嫁衣的:“好马无鞍无人骑,好人无衣有人欺,阿爷阿妈请开恩,给我多添几套衣。”哭嫁的哭法与往常的哭法不同,即非号哭,又非低位,而是一种演奏式的哭唱,从慢到快地重复着“嗯——嗯啊——嗯啊——啊啊啊”。会哭,人誉是有教养的表现,是以往在伴嫁中训练的结果。1949年后,哭嫁的婚俗逐渐消失。
礼仪习俗—闹洞房又名吵新娘。这是新郎新娘结婚的当夜,众客人和邻舍青年戏弄新娘的一种习俗。吃完喜酒后,众客人和邻舍青年向新郎要求“看新娘”。于是,新郎就陪同大家进入洞房。在进入洞房时,众人往往要念四句祝词,如:“茶盘金盘,茶匝深深,夫妻相亲,早抱儿孙”之类的话。闹洞房开始,由侍娘或宾客中推一人把放在床帐里的红枣灯点上,叫做“添丁”。添丁后,侍娘扶新娘同新郎站立房中,宾客环坐周围。假如洞房容纳不下宾客,就在正厅吵新娘。当新娘把喜糖和甜茶的茶匝敬给主客时,这位主客故意不收,而让给隔坐的人,隔坐的人同样再让给他的隔坐。这样,新娘尽管在房内踱来踱去,大家还是不理她,于是,吵新娘就开始了。随后,叫新娘唱歌、跳舞,或要新娘新郎拥抱,有的出些难题让新娘、新郎回答,有的恶作剧,将新娘和新郎的床铺弄湿或放蚂蚁,使当晚难以入睡。总之,闹洞房的节目和方式多种多样,诙谐浪谑,无所禁忌。“闹洞房”、“吵新娘”,是为祝福新娘和新郎而做的,所以,无论男女老少都可以大闹一顿。对于新郎和新娘,当然是很大的麻烦,不过也不得不接受这种“庆贺”。时至今日,闹洞房的习俗虽有很大改变,且文明得多,而富时代特点,但此俗仍然沿袭下来。
礼仪习俗—招郎瑶、苗、侗、汉族婚姻形式的一种。流行于全省多地区,以江华瑶族和城步苗族最盛。大山区瑶族妇女享有较高的地位,一般不外嫁,留在家中“讨丈夫”,没有女儿的人家,也往往要“接”一个女儿,长大后,“招郎上门”,延续家族,而让男子出嫁,称为“招郎”、“入赘”或“倒插门”。“招郎”入门后,女家长辈称其为子、为侄,忌称女婿、侄郎;同辈称兄道弟,忌称姐夫、妹夫;小辈称伯伯、叔叔,忌称姑爹,以避“外姓人”之嫌。上门郎在女家享有财产支配权和继承权。“招郎”有“两不辟宗”和“男从女姓”之分。“两不辟宗”又称“两边走”、“半招郎”。即婚后男女双方家庭的生产和生活都要照顾。生下孩子第一个随母姓,第二个随父姓,余类推。“男从女姓”即男子到女家后,生产、生活于女家,改随女姓,所生子女,全随母姓。汉族“招郎”婚姻,男子“招郎”或“入赘”女家后,改不改成女姓,所生子女随不随母姓,不甚严格。有改随女姓,子女随母姓的,也有不改随女姓,子女不随母姓的。
礼仪习俗—贺生这是湖南省境对婴儿出生后的一种寿诞礼俗。孩子生下地后,全家人喜悦无比。女婿立即到岳父家报生,也叫报喜。孩子满三朝,尤其是第一胎孩子满三朝,外婆要请人挑去大米、糯米、酒、甜酒、鸡、鸭、蛋、猪肉、猪腿等食品,送去婴儿的衣、裤、鞋袜、帽等服饰,带去新摇窝和摇窝中的棉被垫、小棉被、背带、花盖裙等物,前往贺生,看望外甥和月婆。其他亲友则送“长命富贵”的耳坠或项链锁,祝贺孩子吉祥诞生,主人则设佳宴招待,谓之“做姜酒”,并给孩子洗三朝。此后,小孩满百天、周岁,亦多设宴邀客喜庆。此习沿袭至今,且宴席规格日高,花费日大。
婚嫁礼俗繁多,大致有问名、纳吉、纳采、纳微、请期、迎亲等程序,旧称“六礼”,此俗依存。
提亲即古礼中的“问名”,也叫“讨口风”,即某个男子看中某个姑娘,先要请媒人上姑娘家中向姑娘父母提亲,征求姑娘父母意见,是为“讨口风”。通常媒人要往姑娘家跑3—5趟,反复撮合,如果姑娘父母留媒人在家吃饭,并收入媒人的所送礼品,则表示同意这门亲事。男方得知女方同意亲事后,要备办酒肉送到女方家里,由女方用这些物品宴请伯父、舅父,向他们通报情况,俗称吃“放口酒”。
提亲后,姑娘父母若同意媒人介绍的婚姻,为了对男方的人品,家产做更多的了解,允许姑娘在其姑嫂或姨婶的陪同下,到男方家里去实地观察调查,俗称“看屋场”。女方来看屋场,男方要备红包礼相赠,如果姑娘对男方人品见识及家庭皆满意,同意嫁到这个家中来,就收下红包,否则就婉言谢绝。
看罢屋场后,就要写八字。写八字即古礼中的“纳吉”,俗称“装香”。女方父母及本人以及其他族人都同意婚事后,男方即将自己的生辰八安写在庚贴上,连同送给女方的酒肉、衣物、首饰等,一同交与媒人,请媒人送到女方家里。女方收下庚贴,将男方的八字与女方的八字相对照,看有无相克的地方,如果双方八字相克,女方则拒绝这门姻缘,请媒人将礼物原样带回,如果八字不相克,则收下礼物,并将女方八字写于庚帖背面,请媒人交回男方。到此,就算定了婚,男女双方从今以后,均不得轻意悔婚,如果男方悔婚,以往所送礼物,不论价值多少,皆不得向女方索回,若是女方悔婚,则要如数退回男方的一切物品。
婚姻定下后,男方经过一段时间准备,或修缮了住房,或饲养了肥猪,觉得已经有财力成婚了,于是要提前通知女方,征求女方意见,这时,男方父母就要备办礼物到女方家中去,俗称“送年信”,女方收下,即为“纳采”。
古礼中的“请期”,现在叫报日,意为向女方请求具体办喜事的日期。男方父母在送年信后,女方无大的意见,便可择选吉日成婚,将择选的日期写于贴子上,连同彩礼一起,再次和媒人送往女方家中。女方接到结婚日期后,就抓紧缝制嫁衣,置办嫁妆。过去,嫁妆多寡,由女方经济情况而定,嫁妆越多,姑娘嫁到夫家后的家庭地位也越高。现在女方嫁妆,虽还由女方置办,但经济压力却多转嫁于男方,购置嫁妆的钱由男方支出,而且资金数量,全由女方父母开价,男方无讨价还价余地。农村妇女出嫁前,有哭嫁的习俗。即在出嫁前几天,待嫁女子每天晚上在村寨中未婚姐妹陪同下,一面忙着做此出嫁的最后准备,一面哭诉姐妹情深。正式出嫁的前一天晚上,族中亲戚都聚于姑娘家中,新嫁娘要依序挨个哭别,即用哭腔来唱叙自己对族人的依恋之情,感谢长辈对自己的养育之恩,凡被哭到的人都要赠红包礼金给新嫁娘,俗称“打发钱”。迎娶新娘,多在早晨出发,路途远的,也有午夜即上路的,到了女方家门,不能直接进入,女方家门紧紧关闭,或用一张八仙桌挡住大门,要迎亲的人行“拦门礼”,双方礼官相互敬酒诘难,讲道理,经过一番周折,男方礼官道理讲赢了,女方礼官才避让一旁,让出大门,请迎亲的人进屋请茶。待新郎官行完叩拜礼,女方则正式发亲,新娘子由其兄弟背负出门送入花娇,脚不能挨地,否则便认为会将家中财运带走。若无花娇,路途较近,新娘被背出后则在伴娘挽扶下自己步行,这时要打一把花伞,为新娘遮住天光,俗称“遮羞”。
新娘到了夫家,公婆要回避不能在新娘进门时迎接,认为犯了这种习俗,日后公婆和媳妇会不和睦。新娘到了正厅后,有人送上洗脸水,让新娘洗“和气脸”,这时公婆便可以出来与新娘相见。新郎新娘在圆亲公婆的扶持下合卺礼,一拜天地,二拜祖宗,三拜爹娘,夫妻对拜后被引入洞房。夫妻进入洞房后,境内有抢床的习俗,认为谁抢先坐上婚床,日后谁在家庭中的威望就高。然后,回到客厅见过长辈,给参加婚礼的人敬茶、散烟、筛酒。女方送亲人员饮宴后,除伴娘外,都在当天回归。晚上,男方村寨男女青年,要邀聚到新房打趣嘻闹,开新娘的玩笑,俗称“闹洞房”。
婚后第三天,新婚夫妇要备办礼品及几桌酒菜(视娘家当天参加宴会的人数而定)挑到娘家去拜望女方家人。吃完宴席后,夫妇当天要回到婆家去,不能在娘家留宿过夜,因为境内习俗是“三天不空房”。三天后,再去娘家就可以留宿,回门之后,婚嫁过程才完全结束,新婚夫妻开始从事正常的生产生活。
“三明”称谓缘由
三明名称的由来,有其特定的涵义。在广义上它泛指现今整个三明辖区范围;就狭义而言,则是市区所在地之名,市治所古称三元,历来是沙县境内的一方属地。民国29年(1940年)始置三元县建制。1956年7月,三元、明溪两县合并时,各取两县原名的首字,合为“三明”作为新建县名,并一直被沿用下来。
“三元”名称的由来及其变迁
三元原属沙县辖境,其地名由来已久。传说远在唐代,当地有一安氏产下三胞胎,长子取名龙元,次子取名狮元,末子取名豹元,三兄弟皆英杰有名于世,而取地名为三元。宋时,三元为沙县二十二都的一个小村庄,直至明代中叶才辟墟设镇,明清设三元里,民国后设三元镇。民国28年(1939年),三元镇从沙县划出设立三元特种区。民国29年,以三元镇为基础,增划毗邻的沙县、明溪、永安县部分地方设置三元县,三元镇改称三民镇。1950年解放时仍称三民镇,属三元县梅列区所辖。1954年,三民镇改称城关镇,仍属三元县梅列区。1959年2月,成立三明人民公社,下辖城关、中村、莘口、岩前、雪峰、盖洋、夏阳、胡坊8个农村人民公社。1961年8月,城关人民公社管委会改为城区办事处,下辖城关、列东、列西3个分社。1970年地辖三明市下属城区办事处与陈大、岩前、莘口、中村4个公社管委会和荆西镇政府。1983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三明地区行政公署,原地辖三明市改为省辖市,设置市辖县级三元行政区。
湖南婚嫁习俗之汉族:
旧俗有说媒、相亲、换庚、定庚、过门、拜堂、闹房、回门等成套仪式。将儿女生辰八字写于红纸内,由媒人转交对方称“换庚”或“发红庚”,如合庚顺利,则互送信物,称“定庚”。男方送衣布,女方多为送布鞋、袜底、鞋垫各一双。择吉迎亲谓之“过门”,互索彩礼、嫁妆。拜堂合卺,行礼为仪,进入洞房还有闹房的习俗,闹房形式不一而足。在湘西、湘南一带,还流行哭嫁之风。出嫁前一两天,甚至半个月,就开始唱“哭嫁歌”。
在湘南嘉禾县,更发展成一整套“伴嫁歌舞”,有安席歌、哭嫁歌、怨娘歌、骂媒歌、分离歌、送别歌、射歌(历歌)、耍歌、媒婆苦歌、童养媳歌等,采取坐唱、轮唱、合唱、长歌等形式,还有载歌载舞的《伴嫁舞》(包括把盏、香火、走马、划船、卖酒、推磨、娘喊女等舞),舞时所遇之物皆可作舞具。在少数民族中,青年男女的择偶、定亲和婚礼比汉族要丰富多彩,有许多还保持着原始古朴的特色。
少数民族青年互相结识、物色对象常在喜庆节日或赶集赴会的途中。苗族的四月八、六月六、赶秋的歌会活动,侗族的“玩山赶坳”,都是青年男女聚会交友的极好机会。湘西苗族还有跳月之风,童男处女于清风月夜,到林中山巅,对歌跳舞。情投意合者,虽不相识,亦可相约订婚。
扩展资料:
关于回门:
在湖南新娘出嫁三天便回门,称为“归宁”、“三朝回门”、“头转客”,含有“成家不忘娘”之意。而新女婿去拜见岳父母,则有向他们表示“感恩戴德”之意,藉以增厚姻亲之谊。通常由新娘的弟妹到新郎家,请新郎新娘相偕回娘家。大多上午接受邀请,中午聚餐,日落前回家为宜。北部习俗,女方于订婚日宴客;南部习俗,女方于归宁日宴客。
归宁时,新郎要带礼品,如橘子、苹果(甜蜜)、香蕉(招呼)、饼或柑、酒等礼品,赠予岳家。女方应准备回礼:米香、糯米糕、桃饼、六件蜜饯、两枝有根叶的甘蔗、种子鸡一或二对(约二、三个月大的公鸡、母鸡各一只,准备新娘生产时进补用)、橘子、香蕉,供新人带回男方。
新婚后第三天回娘家,称“头转客”;第六天或第十二天回娘家,称“二转客”;满月回娘家,称“三转客”;满四个月也有再回娘家的习俗。回娘家时,新人均需携礼品致赠女方,而女方亦需备礼品回赠。新人带水果,女方回赠礼品:“满月”备红圆、米糕等,“四个月”备红色面桃及其他糕类等。